第三十一章 钱被偷(1/2)
在“新窝”住了十几天后,我才发现自己竟然搬进了贼窟。二房东是小偷,我经常发现自己背包里的钱无缘无故的少几百,刚开始我还以为自己记错数额了。结果有一天,我刚从银行取了两百块钱,回到家洗个澡,然后要从包里掏钱去吃饭时,发现两百块钱已没了。
这时我才确认以前少的钱确实被二房东所偷,银行到住的地方只有两百米的路程,回到家掏钥匙开门的时候,包还完好无损,怎么自己去洗澡后钱就不见了呢。
我一想这十几天无缘无故丢掉的钱应该加起来有一千多了,这可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资啊,我越想越生气,就当场拨打110报警。
不一会儿,□□来了,他们拿出记事本开始写询问笔录,等笔录写完后他们把我叫到外面劝我说:“你也不用告了,你住在这里,事情弄大后你呆在这里也没意思。”
我一听有点纳闷,110不是查案的吗?现在他们怎么开始劝我不要告呢?我生平第一次报警,我更不懂他们办案程序。我看电视里的电视剧都是有人向□□报案了,□□就开始查,原来现实不是这样的啊。可我还是不甘心地说:“没关系,反正我现在住的房子是租过来的,到时候我搬走就行了。”
“可这查起来要很长时间的。”记笔录的□□说。
“这很简单嘛,查一下我的包上有没有对方的指纹就行了啊。”我天真地说。
这时在旁负责询问的□□说:“做一下指纹鉴定要好几千块钱,你为了一千多钱做指纹鉴定不划算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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