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9章 军制改革(2)(2/2)
然臣思虑再三,有两点浅见,愿为补充,冀使革新之策更趋周全,兼顾战力与长治久安。”
萧无漾目光微动,抬手示意:“爱卿但说无妨。”
“此其一,关于军中将帅任期之制。”
郭奕缓缓道,“秦尚书拟定‘军、师、旅’三级主将,分设大将军、中郎将、校尉,层级分明、权责清晰,甚合强军之道。
然古来兵祸,多起于将领久镇一方、手握重兵、根基深植,久而久之便生尾大不掉之患,前朝政乱殷鉴不远。
臣以为,当为旅级以上主将设‘任期轮换制’:和平时期,各级主将任期以三至五年为限。
任满之后,由兵部牵头,联合御史台、吏部进行综合考核,依其政绩、军功与品行,调任他军、他职或升迁。
原则上不得在原驻地连任,避免将领与麾下兵士形成人身依附,防止‘兵为将有’死灰复燃。”
他顿了顿,补充道:“若遇战事,主将可暂留原职,待战事平息后再行轮换;
若考核优异、战功卓着者,可特批延长任期,但最长不得超过八年,且需陛下亲旨核准,方可例外。
如此一来,既能让将领积累不同地域作战经验,又能确保兵权始终归于朝廷,军令畅通无阻。”
“此其二,关于军政分治之原则。”
郭奕继续说道,“军制革新旨在强兵,而治国需文武相济、权责分明。
臣以为,军制改革当与地方行政改革明确界限,坚守‘军政分开’之底线。
凡州、府、城池,其行政主官一律由文官担任,统管地方民政、经济、赋税、教化与司法,专注民生治理;
依此前王尚书所议‘官员轮岗制’,地方官员在同一州府任职不得超过五年,京官任职满六年需外放历练,调任他地,不得久居一处结党营私、深耕势力。”
“同时,境内驻军亦需定立轮防之制,每年春季农忙过后进行一次全域换防,不得长期屯驻同一地域。
既防兵士与地方百姓过度勾连生隙,更杜绝驻军与地方势力暗中勾结,始终确保驻军只对朝廷负责,不干预地方庶务。
驻军与地方官府,当各司其职、互不统属,仅在紧急事态(如匪患、灾荒、外敌入侵)时。
由地方文官禀明朝廷后,与驻军将领协同处置,事后需各自向朝廷报备处置过程,接受核查。”
郭奕语气坚定:“如此可避免武将专擅地方、鱼肉百姓,亦防止文官掣肘军务,二者相辅相成,方能安邦定国、长治久安。”
此言一出,殿内百官纷纷颔首称是。
左丞相率先附和:“右丞相所言极是!任期轮换制可防将领专权,军政分治可安地方民生,二策皆为补偏救弊之良言,与秦尚书之策互为补充,实乃万全之虑!”
户部尚书沈四海亦躬身道:“臣附议!军政分开,可使地方官府专心筹措粮草、落实优抚。
驻军专心操练备战,权责清晰则效率倍增,户部调配军需亦能更顺畅,实乃利国利民之举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