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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四(林复昔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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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四(林复昔)

黑暗无边无际,濒临死亡的那一刻,一道声音问她:“想重活一次吗?”

病床冰凉,病痛的侵蚀让她痛不欲生。

“想。”

她说,“怎么不想。”

她这一生原是那样明媚,父母疼爱,被人群簇拥包围,所得皆是鲜花、荣誉和掌声。

如果没有遇见他,该有多好。

薄非时。

这个名字,回忆起一次便会觉得心痛如绞。

*

宁城的晚秋枫叶纷纷而落,冬至未至,几场寒雨一下,天气已经骤然冷了下来。

少年脚踏得飞快,自行车的车轮碾碎地上的土块和落叶,耳边汽车的喇叭声滴滴作响。

“开快些,齐叔,”林复昔在昂贵的汽车后座急得满头大汗,“我们怎么还没人家自行车蹬得快啊。”

齐叔也急,生怕开学第一天便让小姐迟到了,他擦了把汗,无奈道:“车太多啦,薄少爷的自行车方便,他小子灵活,窜来窜去的,红灯也敢闯,我们怎么跟得上他啊?”

林复昔皱起眉头,下巴缩进衣服里,宽大的初中生校服里是羽绒夹袄,妈妈怕她冷,还让她在里面再穿了件毛衣,加上保暖内衣,一共穿了四层。

她眼下心急,浑身直冒热汗。

“自行车骑这么快,多危险啊,下次还是别让他等我了,反正我一次也追不上他,不管用什么交通工具......”

齐叔乐呵呵安慰她:“小姐别气馁,反正目的地是一样的,他快些便快些吧,最后都要和你坐在一间教室里。”

林复昔顿时又喜笑颜开:“齐叔说得太对了,我不急了,我现在心态平稳,稳如泰山。”

今年是林复昔认识薄非时的第八年,他们五岁便认识了,两家是邻居,梧桐路上挨着的两栋别墅,说起来他们也算青梅竹马。

小学、初中都是同一所学校,他们成绩差不多,都是尖子生,林复昔坚定,他们高中、大学都会一直在一起。

放学的铃声响起,林复昔赶紧收拾书包,她动作慢,总是要让薄非时等她好一会儿。

有一次薄非时没等她,自己走了,她直接上门又哭又闹。

“人贩子那么多,万一我被人拐走了怎么办?就两分钟,你就不能等等我呜呜呜。”

“林复昔,”他看她时的眉眼总是很冷淡,“你不是五岁小孩了,有齐叔在,谁能拐走你?”

......

林复昔拉上书号包拉链,和前后左右都说了“拜拜”后,腾地一下站起来,转头时笑容僵住了。

人呢?

薄非时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什么也不说就撂下她一个人了,林复昔找遍了整个校园,终于在一个角落听到动静。

野草丛生的厕所后面,刚下过雨,泥土黏湿浑浊,散发着臭水沟的恶臭。

几个人高马大的外校生,歪歪斜斜地穿着校服,将那个身影围在中间。

“薄非时,有人让我们来教训你。还敢反抗?小三生的贱种!”

“听说你一个人住一栋别墅啊,不知道的人还把你当少爷呢,实际上算什么东西?克死了你妈,是你做的唯一一件好事。”

“你爹给你的那张卡呢?交出来,今天哥几个便放过你。”

实验中学的校服以白色为主色调,如今满是泥污,薄非时倒在地上,身上落满拳头和脚印,像堕入脏河水的白天鹅。

他脑袋嗡嗡作响,像灌进了水,什么也听不见,眼前白灿灿一片金光。

忽然他想,就这么死了也好。

“放了他。”忽然一道声音落下,冲破了堵住耳膜的水。

他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逆着光,咬牙时嘴里的血腥味更重几分。

“傻瓜,快走。”他无声地说。

几个人停止了殴打,下一秒,开始逃跑。

林复昔不是单枪匹马来的,她身后是一群保安和老师。

薄非时只感觉世界变得好混乱,所有人都在追逐,她抱起了他,那只玉白莹润的手没注意直接按在他侧脸的伤上,沾满了血。

随之落下的,还有几颗晶莹的泪,砸在了薄非时的脸上,还有一颗碰巧落进眼里。

眼泪顺着鼻腔而出,是苦涩的味道。

“知道叫人,还不算太傻。”

“你说什么?”

“下次别这样了......林复昔,以后你自己走吧,你太慢了,我其实,很讨厌等你。”

林复昔觉得这个人真坏啊,她总是对他那么好,拼了命地靠近他,却被他一次次推远。

他们上了同一所高中,林复昔就像他的小尾巴,依然每天跟着他。

所有人都说薄非时成绩好又怎样,孤僻冷漠,是个天才,也是个异类。

只有林复昔知道,薄非时不是这样的,他善良,喜欢小动物,别墅里收留了很多没人要的小狗小猫。

小时候的他长得白净,乌黑的头发柔软,整个人散发着阳光的味道。

外婆的葬礼那天,他第一次带她进了他的家门,那天的夜好黑,小院里却是亮的,到处都挂着星星灯,小狗小猫们在她脚边蹭来蹭去。

薄非时的妈妈给她做了碗热米糊,哄她吃完,等她不再哭了,才让薄非时送她回家。

回家路上,薄非时送了她一把备用钥匙,让她以后随时来小院撸猫撸狗。

或许后来的薄非时无数次后悔当初的决定,看着赖在他家不走的女孩发愁,但他一次也没有换过锁。

即使后来有了防盗门、智能锁,即使那道锁上满是铁锈,他也没有换。

薄非时的妈妈是在他小学时意外被车撞死的,自那以后,阳光的男孩长成了阴郁的少年。

而林复昔坚信,她能在他心上重新挂满星星灯,驱散阴霾,回到从前。

她坚信,纯洁的白天鹅只是不慎落入泥潭了而已,她能让他回到最瞩目的地方,被所有人赞美欣赏。

上大学前,林复昔的妈妈患了和外婆一样的重病,是一种遗传性的癌症。

她需要化疗,林复昔便选择留在了本地念书。

而薄非时毫不犹豫地去了国外的常青藤,他接受了生父的资助,接受得理所当然。

他知道对方欺骗了母亲,骗她未婚先孕,再告诉她自己已经和别人有了婚约,这个人抛弃了他们母子,如今这样对他只不过是因为膝下无子,只有一个女儿。

但他还是接受了这一切,他向来是一个目的性很强的人,也是一个不择手段的人,他没有感情,心是冷的,自私自利。

接受这些钱,他心安理得,自在得很。

至于对待林复昔,他一走便是七年杳无音讯。

再归来时,已经自己开了家小公司,算不上多厉害,但也算业内有名。

此时的林复昔也已经长大了,失去母亲的痛她一个人忍过来了,如今已然成为了知名的女律师。

薄非时出国前雇了人照顾小院里的猫狗,等他再回国时,那些他想念的熟稔的毛孩子死了大半。

小院里,一切在精心的打理下,仿佛什么也没有变,却好似什么都变了,让人所见皆是荒凉。

“薄非时。”

他转身,看到了熟悉的人。

林复昔穿着严肃的西装短裙,脚踩着高跟鞋,化着淡妆,再不是从前稚嫩单纯的小孩。

“薄非时,七年了,你还知道回来。”

薄非时什么也没说,将她一把拉入了怀里。

“我很想你,一刻也再不想和你分开,”他忽然说,“嫁给我,好吗?”

疯了,这人简直有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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