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权(1/2)
侵权
在审慎公司和于浊仅都各自声明后,“生迟9”在网络界的口碑彻底跌到谷底,但是,其创作的《自洽:清于浊》仍占据畅销排行榜首位。
其实这也才正常,每个人都生活在现实生活中,写纪实文学的作者也不在少数,怎么就她的作品大爆?且不说想通过她的自传体来取经,就是阅读一个入狱者的自传本身就很有吸引力。
她的书粉还在竭尽全力洗白,在看到专业人士说生迟9的《断舍离》侵犯了于浊仅的名誉权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后,她们更是找到了新的洗白思路,即让营销号发布博文:
「《民法典》第1027条规定:
行为人发表的文学、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,含有侮辱、诽谤内容,侵害他人名誉权的,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故有网友称,作者“生迟9”所创作的《断舍离》文本角色“邹整离”虽与于浊仅的日程轨迹有重合之处,但这并不代表就是现实生活的直接照搬,况且《断舍离》的世界观和设定,即“重生篇”、“灵异篇”和“出道篇”和现实生活八竿子打不着,所以作者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责任。
PS:希望该博文的评论能严肃正经,禁止出现“~”,摆脱啥啥都娱乐化从这条博文做起,请把非上升人身攻击的观点打在评论区。」
热评一:「“艺术源于生活,高于生活。”你们不是讨厌工业糖精吗,现在《断舍离》以现实生活为基础架空出新世界讨论人性怎么又不满意了?在这件事之前,不是有很多读者表示很现实,甚至代入现实学到了很多吗?」
唉light等523人回复:「确实,做人不能太双标,也不能因为书本或人不符合你一直以来的期待,或是觉得完美人设崩塌就疯狂回踩吧。」
楼中楼回复:「那请问坚持这类想法的人有没有想过,这其实无异于吃“人血馒头”。该作者无形之中把于浊仅的成长轨迹售卖,经过人家同意了吗,说得再难听点,难道您和他签订了某种合同或协议?再说了,请淑芬搞清楚了,如果该作者没有拿于浊仅作为原型,她真的可以写得这么出彩?恐怕想一个人物场景都磕磕绊绊吧。我想这一点卡文的作者或是文案策划师最能感同身受。」
楼中楼回复:「难得跳出工业糖精的圈子就不必承担民事责任?这是在打感情牌吗?法律可不吃这一套,法律只认准理性,所以感性劝说的各位就省省吧。」
热评二:「没有指名道姓!读者阅读时没有对号入座!作者更没有明确表示体裁为纪实文学!就这三点,作者就没有侵权,也没有名誉损毁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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