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都市重生 > 带着随身空间重生70年代 > 第457章 密林寒夜缚豺谋

第457章 密林寒夜缚豺谋(1/2)

目录

岭南的深山里,夜色来得比平地要早,也沉得更彻底。酉时刚过,最后一缕掺着橘红的天光就被连绵的黛色山峦吞了个干净,只留得一弯瘦月悬在墨黑的天幕上,清辉透过层层叠叠的阔叶树叶,筛下斑驳细碎的光点,落在三人藏身的这株老松树上。松树的树枝像胡须,一根根,风一吹过,便轻轻晃荡,带着股子潮湿的腐叶气息,混着山风里若有若无的兽腥气,往人鼻子里钻。

江奔宇、覃龙、何虎三人,各自寻了处粗壮的树杈坐稳。树杈上长满了滑腻的苔藓,岭南的天就是这样,哪怕是深秋,山里也不见半分干爽,手一摸上去,指尖尽是冰凉的湿意。江奔宇先是抬手,抹了把脸上沾着的草屑和露水,这才心念一动,从随身的那个旁人看不见的空间里,摸出了一件厚实的棉袄。

这棉袄是黑市上淘来的,藏青色的粗布面,袖口和领口都打了好几块补丁,针脚歪歪扭扭的,一看就是农家自己缝补的。但料子实在,里头塞的是实打实的新棉,不像公家发的那些,洗过两水就板结成块。他抖开棉袄的时候,棉絮里裹着的阳光味散了出来——那是前些天趁着晴好,特意晒透了才收进空间的。山风一吹,带着股子砭人的凉意,江奔宇打了个寒颤,连忙把棉袄套在了身上。棉袄有点大,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,他扯了扯衣角,又把腰带紧了紧,这才觉得那股子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寒气,被挡回去了不少。

覃龙动作比他糙,直接从空间里拽出一件军绿色的厚外套,也不管沾没沾灰,往头上一套,胳膊一伸,就胡乱穿好了。这外套是当年退伍兵转手的,料子是卡其布,耐磨,就是硬邦邦的,穿在身上硌得慌。他扯了扯领口,嫌勒得慌,又把拉链往下拉了半寸,露出里面那件打了补丁的粗布褂子,嘴里还嘟囔着:“这鬼天气,白天热得汗流浃背,夜里冷得像掉冰窖,岭南的山,真不是人待的。”

何虎最是细致,他先从空间里摸出一双厚袜子,慢条斯理地套在脚上——袜子是用粗毛线织的,还是他家人前几天熬夜赶出来的,针脚细密,暖乎乎的。套完袜子,才拿出一件灰色的夹袄穿上。夹袄的下摆有点短,他蹲在树杈上,往下拽了拽,确保能盖住后腰,这才满意地点点头。他低头看着自己脚上的胶鞋,鞋面已经裂了道口子,是前些天进山踩石头划破的,回头得找块胶皮补补,不然进了水,脚非得冻坏不可。

三人都穿好了厚衣服,身上的寒气渐渐散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踏实的暖意。江奔宇又心念一动,这次摸出来的是一个粗陶罐子,罐子口用一块粗布盖着,用绳子扎得紧紧的。他解开绳子,掀开粗布,一股浓郁的炒米香混着红薯干的甜味,瞬间在树杈间弥漫开来。罐子里装的是炒米糕和晒得干硬的红薯干,还有几块黑黢黢的玉米饼子——都是实打实的粗粮,顶饿。

他捏起一块炒米糕,掰了一半塞进嘴里。炒米糕是用糯米炒得焦黄,再拌上红糖捏成的,咬一口,又香又脆,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散开。这是他特意让媳妇做的,比自己在家瞎鼓捣的要好吃得多。覃龙摸出来的是几个白面馒头,这可是稀罕物。馒头是从公社的粮站黑市上换来的,用了好几斤粗粮票,覃龙掰了一小块,慢慢嚼着,眼睛还警惕地往树下瞟,生怕有什么东西突然窜出来。

何虎的干粮最朴素,就是几个烤得焦黑的红薯。红薯是自家种的,收了之后埋在谷仓的地窖里,想吃的时候就拿出来,在灶膛里埋上几个,烤得外皮焦脆,内里软糯香甜。他捧着红薯,小心翼翼地剥着皮,生怕红薯渣掉下去——这深山里,一点动静都可能引来野兽,容不得半点马虎。

三人都没说话,只是低着头,小口小口地吃着干粮。树底下的虫鸣声此起彼伏,竹蛉的叫声清脆,蟋蟀的声音低沉,还有不知名的秋虫,在草丛里叽叽喳喳地唱着,衬得这深山更静了。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,落在江奔宇的脸上,他嚼着炒米糕,眼神却沉得像潭水。他知道,这安静是假的,暗处一定有东西在盯着他们——那股若有若无的兽腥气,越来越浓了,是豺狗。

豺狗这东西,比野狼还要难缠。江奔宇听村里的老猎人说过,豺狗最是记仇,一旦盯上了猎物,就是不死不休的架势。它们不像野狼那样单打独斗,而是成群结队,狡猾得很,专挑猎物的弱点下手。更要命的是,它们不怕人,甚至不怕枪声——今晚这群豺狗,怕是吃过猎人的亏,才会这么胆大。

吃完干粮,江奔宇把陶罐子盖好,重新扎紧绳子,收进了空间里。他摸出早就准备好的麻绳——这麻绳是生产队里用来捆柴火的,结实得很,也是他从仓库里“顺”出来的,收进空间好些天了。他抓着麻绳的一端,往树杈上绕了两圈,然后拉紧,又打了个死结,把自己的腰牢牢地绑在树干上。这样一来,就算待会儿动作幅度大了,也不用担心从树上掉下去。

覃龙学得快,也照着江奔宇的样子,把麻绳在腰上缠了几圈,绑得结结实实。他绑完了,还使劲晃了晃身子,试了试牢不牢固,结果晃得树杈上的苔藓簌簌往下掉。何虎则是选了根更粗的气根,把绳子缠在气根上,他的动作更慢,也更稳,每一个结都打得一丝不苟——他在山里待的时间久,知道这绳子就是保命的符,半点马虎不得。

三人都把自己固定好了,树底下的虫鸣声,似乎突然停了一瞬。

江奔宇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麻绳,又抬头望了望树下那片黑漆漆的阴影,沉声开口:“龙哥,把绳子做成套脚绳,然后往树下附近扔。”他的声音不大,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笃定,在寂静的山林里,格外清晰。

覃龙正低头摆弄着手里的绳子,闻言先是一愣,随即眼睛猛地一亮,像是突然开了窍一般,抬手一拍大腿,粗声说道:“老大,你是想限制它们的行动?”那语气里,满是恍然大悟的惊喜,还有点佩服——跟着江奔宇久了,他就知道,自家老大的脑子,永远比他们转得快。

覃龙心里头,这会儿正翻江倒海呢。他刚才还在琢磨,待会儿豺狗真的冲上来了,他们仨在树上,手里的家伙事儿虽然不算差,但真要硬碰硬,怕是讨不到好。毕竟豺狗这东西,凶得很,一旦疯起来,连老虎都敢撩拨。可老大这么一说,他瞬间就明白了——做套脚绳,把这些畜生的脚套住,它们就算再凶,也只能在地上打滚,到时候,可不就成了他们砧板上的肉?

“对!”江奔宇点了点头,手指灵活地在麻绳上翻飞着,把绳子挽成一个个活扣,“趁着夜色,我们快速布置好,只要它们被套脚绳套住了,它们就跑不了,剩下的就是我们随意屠杀了。”他说话的时候,手上的动作半点没停,活扣挽得又快又标准,一看就是练过的。

江奔宇的心里,其实比谁都清楚这事儿的风险。豺狗不是傻子,夜色虽然是掩护,但也难保它们不会察觉异样。可他没得选——这群豺狗,要是不除了,往后进山的乡亲们,怕是要遭殃。而且,豺狗皮在黑市上,可是硬通货。一张完整的豺狗皮,能换十几斤粗粮,还能换几尺布票,要是运气好,碰到识货的,说不定还能换点现金。

“老大,做单头的?还是双头的?”一个粗哑的声音从旁边的树杈上传来,是何虎。他手里也拿着一截麻绳,正眯着眼,借着月光打量着绳子的粗细。何虎的性子沉稳,不像覃龙那样咋咋呼呼,凡事都喜欢问个清楚,免得出岔子。

他心里头,其实有点担心。单头的套脚绳,容易套中,但也容易被豺狗挣脱;双头的套脚绳,套住了就难挣脱,可制作起来费时间,而且套中的概率也低一些。这会儿山里的风,越来越凉了,那股兽腥气也越来越浓,怕是豺狗们,已经在树底下蹲了好一会儿了,时间拖得越久,风险就越大。

“不用在意,单头,双头的都做,做好了就往大树底下为中心,向外面扩散的方式扔。”江奔宇头也没抬,手上的动作依旧麻利,麻绳在他的指尖跳跃着,很快就挽出了一串活扣,“这些家伙,估计现在盯着我们呢,只要我们一下去,它们都一起冲出来了。先把套脚绳准备好。”

他顿了顿,手里的动作停了一瞬,抬头看向何虎,语气里带着几分凝重:“虎哥,村里上山的没人说山里出现豺狗的吗?毕竟这东西比野狼还难缠,一旦被这畜生盯上了,那就是不死不休。”

江奔宇的心里,其实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。北峰山脉的深山里,虽然野兽不少,但豺狗一般不会轻易靠近有人烟的地方。这次它们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蹲守,肯定是有原因的。他想着,莫不是这群豺狗,饿狠了?还是说,它们碰上了什么硬茬,受了伤,所以才变得这么凶残?

“我估计这群畜牲估计碰上过了猎人,不然不会连枪声响起都不怕,反而更加凶残。”江奔宇补充了一句,手里的麻绳又开始翻飞起来。他想起了前些天在黑市上听到的消息,说邻村有个老猎人进山打猎,再也没回来,怕是已经遭了不测。说不定,就是栽在了这群豺狗手里。老猎人的猎枪,可不是吃素的,这群豺狗能从他手里活下来,肯定是凶性大发了。

何虎闻言,眉头皱了皱,低头想了想,才开口说道:“老大,最近村里只有林氏生产队安排过人进山打猎,毕竟在他们的老财务林国胜不在了之后,村里他们那一组那里还有什么好日子过?”

何虎的语气里,带着几分唏嘘。农村,生产队就是天,队里的财务更是掌握着全队人的口粮和工分。林国胜那人手脚不干净,把队里的公款和粮食都贪了不少,又安排林氏族人去做那些轻松的活,现在没有林国胜的关照,林氏生产队的日子,一下子就跌到了谷底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