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2章 挪用资金!(2/2)
“不是。”
不是高利贷?
张凯的大脑飞速运转。
既然修缮没完成,钱又没了,那宗祠本身呢?
不动产!
这是盲区!
张凯猛地抬头,镜片上闪过一道精光。
“宗祠地契在您个人名下?”
张伟点头:“是。”
张凯心里咯噔一下。
地契在个人名下?
这……这很容易被认定为侵占啊。
职务侵占罪?还是挪用资金罪?!
还好刚才没有鲁莽地回答,我真是个小天才!
他不敢大意,继续追问程序合法性。
“地契过户经过宗族大会表决了?”
“是。”
“表决中有族人反对?”
“不是。”
全票通过?
张凯有些迷茫了。
既然程序合法,那过户本身就没问题,职务侵占也就谈不上了!
那问题出在哪?
还是说就是简单的挪用资金罪?!
对了,还有动机!
“您承诺过户是为融资修缮?”
“是。”
“您用该地契申请银行抵押贷款?”
“不是。”
“贷款资金注入修缮账户?”
“不是。”
张凯的汗水顺着鬓角流了下来。
怎么越问越迷茫了?!
不是银行贷款,那过户地契干什么?
除了银行,还能抵押给谁?
私人!
担保!
《民法典》担保物权编的内容瞬间浮现。
“地契被用于私人债务担保?”
“是。”
终于抓住了!
张凯兴奋得差点站起来。
拿集体的地,给私人做担保!
“债务人是您的商业合作伙伴?”
“不是。”
“是您的血亲晚辈?您儿子?!”
张伟嘴角笑意加深:“是。”
“债务关系发生在宗祠坍塌前?”
“是!”
“债务担保未告知族人?”
“是。”
“债务违约导致宗祠被查封?”
“是。”
真相大白!
张凯感觉自已已经看穿了一切。
但这还不够,还需要确认主观恶意。
“您有能力偿还该债务?”
“是。”
“您拒绝偿还导致查封?”
“不是。”
“债务资金实际由您控制?”
“是!”
“族人捐款被用于偿还该债务?”
“是。”
“您从未打算完成宗祠修缮?”
“是。”
张凯长舒一口气,摘下眼镜,胡乱地用衣角擦了擦上面的雾气。
他赢了。
这逻辑链简直完美无缺。
资金流向清晰,犯罪手段明确,主观故意明显。
他重新戴上眼镜,自信满满地看向张伟。
“张老师,我已经还原了案件全貌。”
“您作为修缮理事,利用职务之便,私自将宗族捐款转移,用于偿还您儿子名下的私人债务。”
“同时,您欺骗族人将宗祠地契过户,为该笔债务做担保,最终导致宗祠被查封。”
“虽然您主观上有‘从未打算修缮’的恶意,但由于地契过户经过了表决,且资金确实用于了偿还债务(虽然是私人债务),这符合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’的特征。”
“根据《刑法》第272条。”
张凯的声音铿锵有力,掷地有声:
“我认为,这构成挪用资金罪!”
说完,他挺直了腰杆,等待着张伟的掌声。
他笃定了答案就是一开始的挪用资金罪!
这对他来说太儿科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