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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问罪十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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乃共犯、主犯。

与白鹿精同罪同罚,死刑,转世投胎!”

最后望向南极仙翁,吴笛字字铿锵:

“你身为仙尊,坐骑下界为祸。

事后非但不加以惩处,反倒徇私枉法。

赐仙丹予昏君,助其长生。

对受害孩童与父母无半分抚慰救治。

对比丘国的滔天罪孽与社会恐慌无半分弥补。

纵容罪恶,漠视苍生,同样死刑,转世投胎!”

判罚既定,“张小凡何在!”

沉声下令:“此三罪,由你即刻执行!”

“是!君上。”

吴笛判罚之声响彻天庭雷部,金铁交鸣般的法理之音震得云气翻涌,诸天星斗皆为之低伏。

立于雷部阶前的张小凡缓缓上前。

此刻他已褪去凡俗尘缘,臻至诛仙圣人之境 。

周身没有滔天煞气,唯有混沌般的道韵静静流淌。

青黑色发丝无风自动,眼底藏着天地寂灭与万物重生的至强力量。

手中诛仙古剑虽未出鞘,却已引动九天雷火、三界法则,隐隐有开天辟地之威。

他垂眸看向阶下瑟瑟发抖的三者,神色淡漠如天地不仁,无半分私情。

最先受刑的是白鹿精。

这孽畜还在徒劳地叩首求饶,皮毛湿透,四腿发软,方才的狡辩早已烟消云散,只剩对死亡的极致恐惧。

张小凡抬指一点,一缕混沌圣元化作无形法则之链,瞬间缚住白鹿精的神魂与肉身——

不毁其形,只碎其妖丹、灭其灵智、断其妖籍。

将它千年来教唆作恶、布下杀局、制造恐慌的所有罪孽之力,尽数抽离炼化。

白鹿精发出一声凄厉至极的哀鸣,妖躯在圣人法则之下寸寸化为天地清气。

只留一丝残魂被打入轮回道,承受万世颠沛之苦,正应“死刑可转世投胎”之判。

紧接着是比丘国王。

这位人间帝王早已面如死灰,瘫软在地,口中反复呢喃“长生”二字,却再无半分君王威仪。

张小凡掌心轻吐,诛仙圣威化作一道温和却不容抗拒的金光。

直接穿透他的肉身与龙气,将他为求长生残杀稚童、漠视万民痛苦的帝王罪孽,彻底烙印在他的魂魄深处。

国王身躯猛地一颤,双目圆睁,在极致的恐惧与悔恨中断绝生机。

肉身化作飞灰,魂魄同样被打入轮回,与白鹿同罪同罚,永世不得再登帝王之位。

最后便是南极仙翁。

这位上古仙尊面色惨白,再无半分仙风道骨,想要开口求情,却在张小凡的圣人威压之下连一个字都吐不出。

张小凡目光微抬,引动天庭雷部正法与诛仙圣人道则,双重力量交织成审判之光。

直直照向南极仙翁——罚他失责之罪,削去仙禄,毁去仙基,抹去他庇护凶徒、赐丹昏君的所有仙缘。

南极仙翁发出一声不甘的长叹,仙躯溃散于雷部之上,

千年道行一朝散尽,只余一缕仙魂,被强行投入轮回。

历经凡尘疾苦,以赎监管不力、漠视苍生之重罪。

三者刑毕,张小凡收回圣力,诛仙古剑轻颤一声,归于沉寂。

雷部之上再无哀嚎,只余吴笛定下的天法理法,静静回荡在三界之中。

昭示着残害苍生者,纵是仙尊坐骑、人间帝王、上古仙翁,亦逃不过天网恢恢,圣人执刑。

他回身对着吴笛微微颔首,声音平静无波:

“刑罚已执,轮回归位。”

注:文中“历代传流伤害罪”,取自民间口述记忆。

作者幼时听家中长辈讲述,清初“湖广填四川”之时,先民由广东被官府以绳索捆绑,押解入川,长途跋涉,绳痕深烙于臂,代代相传,成为血脉里的苦难印记。

是以文中立此罪名,意指伤害不止于一时,伤痛不止于一身,凡祸及稚子、遗祸后代、令苦难代代流传者,皆为此罪。这种痛是真正的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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