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7章 果然案件的结尾依旧难写(2/2)
大致意思就是两者毒素同时服下后,会先相互争斗直到有一方胜出,随后才会正常的破坏人体机能。
这样的话,就完成了一个完美的毒素潜伏期。
这段潜伏期,就足够让神谷完成完美的不在场证明。
至此案件的手法彻底被解开,神谷先让受害者服下特制的胶囊。找到公司有事的理由,和四人分开,制造不在场证明。这个时候两份毒在受害人体内相互作用,直到两个多小时后河豚毒素被乌头碱消耗殆尽,乌头碱开始作用于人体。
而这个时候神谷还在机场,而在之前一番作用后河豚毒素因为争斗的原因被乌头碱消耗殆尽。所以哪怕是有意的去检验,受害者体内也只能找到乌头碱的成分。而乌头碱又是极快发作的毒素,所以和远在机场的神谷就没有了任何关系。
得到这个结论后,不说是白鸟,就连我和老师都感到了深深的震撼。要知道哪怕是有专业设备,团队的配合下,在有明确思路的实验下,我和老师都整整用了三个月用于计算,实验。
而根据调查,这位嫌疑人,仅仅是正常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。更没有经历过系统性的化学,医学等专业的学习。
至此案件也算是被破解了,白鸟当即以谋杀罪将神谷捉拿归案。
但哪怕到了这种情况,神谷依旧没有认罪。
“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,当初妻子确实同时服下了乌头碱和河豚毒,那么你们随时可以控告我。如果不能,请不要诬陷我。”
正因为如此,才让我接触到了后续一般情况下我接触不到的一些案件流程。但事实情况却是,在两者毒物的相互作用下,人体内只能提取出乌头碱毒素的信息。
这也代表证据只能证明,死者死于乌头碱,而乌头碱的发作时间,也证明了当时远在机场的神谷的不在场证明。
但案件破解至今,也早就不是四年前一起案件的事情了。要知道,神谷在这之前可是还有两任妻子,同样死于同一死亡原因。
三条性命,但都因为时间和对方的智商下的手段,全都没有足够的证据。根据调查神谷在开会计事务所前做过很多工作,能力也全都十分不错,可侧面证明其智商之高。
可是因为当年的社会情况,工作上能力和资历早已不重要了。所谓自认怀才不遇的人,比比皆是。
在之后的事情我也说不清了,只知道白鸟并没有因此放弃,还是将其控告送上了法庭。最终神谷因为四年前的杀妻案被判处无期徒刑,至于前两任妻子的死亡,没有原告,没有证据,也没有任何消息。
我清楚如果真如之前推测的手法来说,这起案件根本就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嫌疑人的罪行。而至今,也没有公开任何关于这起案件的庭审细节。如果不是我参与了这起案件,连资料都极少能查询到。
直到今天神谷也还在监狱内不断上诉,甚至还出版了两本书来批判这起审判。《嫌疑人:乌头杀人案》,《终身监禁:附子谋杀案真相》。
但除了他以外,没有任何一个人试图给他翻案。”
PS:本段剧情根据现实霓虹案件改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