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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93章 白琳案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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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绝大多数的卖淫嫖娼案,就是两种情况。

第一种,有组织的娱乐场所,夜总会歌舞厅甚至小发廊之类的地方,警方扫黄抓现行。

第二种,酒店宾馆等地方,这种情况要稍微复杂一些。

一般都是形迹鬼祟,被人举报了。

还有就是嫖资问题引发的争吵,最后其中一方报警,希望警察来评评理,属于是自投罗网。

再有就是后来信息联网之后,有吸毒等前科的人在入住酒店后,片区民警就会按规定上门检查,然后顺带发现的。

白琳当时还在读书,当然不可能是那种有组织的娱乐场所,所以周奕以为是后者,在宾馆酒店被人举报导致东窗事发。

可看了案卷里的信息后,才发现不对劲。

因为最开始,报警报的不是卖淫嫖娼,而是强奸!

并且,报警的人正是白琳!

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四号,周一,凌晨一点四十,白琳在金平镇一家名为云川宾馆的地方,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,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
金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刻出警,赶往了云川宾馆。

根据宾馆当天值夜班女前台的描述,一点三十几分的时候,她正在前台打瞌睡,突然听到一阵女人的哭声从楼梯上面传来,紧接著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、浑身赤裸的姑娘从楼梯上连滚带爬地跑下来。

把她吓了一跳,一瞬间就清醒了。

要不是那姑娘看见她之后立刻冲过来喊救命,她甚至都以为自己遇到女鬼了。

她这才看清,那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姑娘只有十七八岁,看著非常年轻。

她哭著说自己被人强奸了,求她帮自己报个警。

这个姑娘,正是白琳。

当时虽然还没入冬,但日夜温差已经很大了,而且那年头条件有限,不可能一直开著暖气。

前台见白琳冻得瑟瑟发抖,连鞋都没穿,心疼不已,就先把自己的棉大衣脱下来让白琳裹著,然后再打电话报警。

报完警之后,又把她带到旁边的值班室,给她了几件衣服和一双拖鞋穿上。

在警察来之前,她一直浑身颤抖,嘴唇冻得青紫,一句话都没说。

前台大姐说连问她名字都不说,明显是吓得不轻。

金平派出所的人来了后,找到了白琳,耐心地安抚她并询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。

白琳才瑟瑟发抖地说了一些情况。

根据案卷笔录部分的记录,白琳说自己当天本来是随父母一起来云川宾馆赴宴的,宴请的人她不知道叫什么,只知道姓杨,她父母都喊这人杨教授,五十多了,胖,大肚腩,秃顶。

她不是第一次见这位杨教授了,之前父母带她也见过几次,但时间都不长。

她只知道父母告诉她,杨教授是省城艺术学院的大教授,只要能得到他的推荐,她就可以去省城继续深造读大学了。

这次,是她第三次见这个杨教授,在云川宾馆一个豪华的包房里,当时有一大桌人,除了白琳和父母,以及这个杨教授之外,其他人她不认识,也从来没见过。

她说自己不喜欢这种场合,但是父母不走,她也没办法走。

后面他爸还喝多了,杨教授就安排人送她父母回去。

就在她以为可以走了的时候,结果杨教授却把她给留了下来,理由是他告诉白琳母亲,自己一会儿要和小白深入探讨一下艺术,考核考核她的艺术修养,因为他还有一个特招的名额,如果小白合格的话,这个名额就给她了。

而且杨教授还向她母亲保证,自己待会儿也要回市里,到时候顺路把你女儿送回家,保证她连一根头发丝都不会少。

白琳说她尽管万般不情愿,但她母亲听了后却非常高兴,还让她好好表现,千万不能错过了这次机会。

父母走后,她很紧张,而且原本平易近人的杨教授也突然变了一副嘴脸,开始找各种理由对她动手动脚。

当时除了她和杨教授之外,饭局上还有几个人没走。

她害怕地问:杨教授,您什么时候能送我回去?

杨教授把一杯啤酒放在她面前,告诉她,把这杯酒喝了,我就送你回去,而且还会兑现承诺,推荐她去省城上大学。

她直言自己不会喝酒,也从没喝过酒。

杨教授闻言,脸色立刻垮了下来,说你这是不给我杨某人面子啊,这酒你今天要是不喝,那你就自己想办法回去吧。

白琳说自己当时就傻眼了,因为来的时候是这位杨教授派人来接的他们,她一个小姑娘根本不知道怎么回去。

而且她身上一分钱都没有。

迫于无奈,加上包房里另外几个人的起哄,她只能含著泪,硬著头皮把这杯酒喝了。

喝完之后没多久,她就开始感觉头晕,舌头发直说不出话来。

然后她就慢慢失去了知觉,迷迷糊糊间她只记得自己被人架著往前走,再后面就什么都不知道了。

等她再恢复意识的时候,发现自己身上正趴著一大团肉,像虫子一样蛄蛹著。

但她动不了,也说不出话,只能不停的流眼泪,任人宰割。

从对方喷出的恶心口臭里,她已经知道这人是谁了,就是那个杨教授。

过了一会儿,对方完事之后,从她身上爬了下来。

这个过程中她一直闭著眼睛,不敢睁眼,因为她说自己太害怕了。

对方似乎没有发现她已经醒了,心满意足地哼著歌进了卫生间。

当她听到卫生间里传出花洒喷水的声音时,她这才反应过来,忍著下身的剧痛,什么都不管不顾,发疯一样地逃了出来。

从案卷记录来看,出警的警察当时对白琳的话是非常相信的,因为他们用文字记下了当时白琳的状态,而且还在女前台的帮助下,当场提取了重要证据!

但是由于白琳不记得自己是从哪间房间里逃出来的,所以警察只能根据前台的身份证登记信息,来排查姓杨的四五十岁中年男人。

最后找到两个匹配的,一个住三楼一个住四楼。

由于白琳惊吓过度,没办法去指认,于是两位民警只能让前台留下陪她,自己拿著前台给的钥匙上楼。

两人先找到了三楼那个姓杨的客人,对方开门后,民警就排除了嫌疑。

因为这人很瘦,外貌上就和白琳的描述完全对不上。

而且这人屋里还有一个年轻小伙子,经过询问确定,房间内的两人是父子关系,来金平镇办事的。

排除这两人的嫌疑后,两位民警直奔四楼。

在反复敲门无果后,两人用钥匙打开了房门。

进去后发现,屋里空无一人,但是床上地上,一片狼藉,女性衣物被扔了一地。

两位民警立刻做出判断:这个叫杨树皮的男人,在察觉到白琳逃走后,立刻选择了畏罪潜逃。

两名警察马上拿著手电在酒店周围找了一圈,可惜的是并没有发现可疑人员。

由于从报警后到民警赶到宾馆的这段时间里,前台一直在休息室陪著白琳,所以根本没有目击者确认是否有人逃跑了,从哪个方向跑的。

当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,警方能做的,也就是先固定证据,带白琳回派出所,联系她的父母,再向县局汇报情况。

因为嫌疑人逃跑后的抓捕工作,不是派出所有能力执行的。

而且还要对白琳进行验伤和提取物的检测化验。

案卷里记录,由于当时白琳家没有电话,所以金平派出所用了很多方式,才在第二天早上联系到了她父母。

白琳的父母赶来后,分别接受了笔录问询,确认了前一天晚上的情况。

随后警察把惊魂未定抖了一夜的白琳交给了他们,并告诉他们,等抓到这个杨树皮后,还会找他们再覆核情况。

按理来说,这就是一起案情非常简单清晰的强奸案。

这个叫杨树皮的五十一岁男子明显是通过在酒里下药,迷晕白琳之后带回房间,实施的奸淫。

而且很可能从一开始就是有预谋的,因为根据宾馆登记薄上的入住时间来看,是三号的下午,远早于宴请的时间。

更残酷的一个可能是,白琳在恢复意识之前,可能已经遭到了不止一次的侵犯。

因为从她失去意识,到再恢复意识,中间时间长达四个多小时。

所以理论上,这案子是闭著眼睛都能破的。

只要抓到这个杨树皮,一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,毕竟从白琳下身确实提取到了男性体液,这是铁一般的事实。

警方根据户籍登记依法搜查了这个杨树皮的住处,但是没有找到人,合理怀疑此人有潜逃的可能。

于是案发后的第三天,也就是十一月五号,经县局审核批准,对这个杨树皮发出了协查通缉令。

就在通缉令正式签发,准备往外发的时候,这个杨树皮突然来投案自首了。

但他自首时说的犯罪行为,却不是强奸,而是嫖娼。

警方当然不信,立刻将他拘留,并对他进行严厉的审讯。

但是就在杨树皮投案自首的仅仅两个小时后,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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