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0章 南柯一梦之表里清和91(2/2)
“3、药理逻辑是死局,正常药不可能这么设计。MitoFix-01叫“线粒体-内质网稳定剂”,核心风险却是稳定→过度激活→代谢风暴。稳定剂的药理目标是“平稳、下调异常”,不可能以“过度激活”为主要不良反应。”
“这不是副作用,是药物设计目的本身就包含强制激活MERC结构。”
“再加一句你可能能听懂的:这不是“治病的蛋白药”,更像是强行改写细胞线粒体功能、甚至涉及线粒体DNA层面的操控工具,和你理解的“打针治病”不是一回事。”
“4、检查项目根本不是为了患者,是为了“取样 + 观测”。上市前补充研究,根本不需要基线+12周肌肉活检、不需要专用的“线粒体功能活体光谱”。这些是基础研究、细胞/线粒体机制研究、生物样本库建设才会做的项目。”
“简单说:他们不是在监测该患者的安全,是在收集他的组织、细胞、线粒体数据,用于另一套研究。”
“5、3%代谢风暴是致命漏洞。这种发生率、这种致死性结局(横纹肌溶解、心衰、肝肾衰竭),Ⅰ期就会被直接叫停,根本走不到Ⅱ、Ⅲ期,更不可能快上市。”
“唯一解释:前面所谓“已完成临床”全是假的,这是第一批真正给药的人体试验,风险完全未被控制。”
“6、最后一条,线粒体有自身独立遗传物质,这类“锚定蛋白复合物”如果不是单纯外源蛋白,而是可整合、可修饰线粒体遗传结构的载体,那本质已经不是“药物输注”,而是变相的线粒体层面基因修饰/细胞功能改写。”
“我现在来说第二份文件,Y-12-04”
“你这份文件,表面看是合规的IIb/III期确证性临床试验知情同意书,实则也一样漏洞百出,完全不正规,甚至涉嫌严重违规。”
“如果是你自己要参与这个试验,千万慎之又慎,绝对不能轻易签字。”
“我挑最致命最核心的几点说”
“1、和上一份文件同样的问题。研究阶段严重名不副实,标注的是IIb/III期确证性试验,这是接近上市的后期试验,核心要求是“靶点功能明确、有具体治疗适应症、有I/IIa期完整数据支撑”。”
“但文件里写UNS-17p还是初步提示与神经功能相关、具体机制在探索,等于连靶点到底有什么用、要治什么病都没明确。”
“没有明确适应症,这根本不是IIb/III期该有的样子,本质还是早期那种未知靶点的高风险探索,只是套了后期试验的名头。”
“2、伦理审查完全不合规。伦理编号是NABRI-202X-008,前缀和申办方一样,这意味着是申办方自己建伦理委员会、自己审查自己的试验。”
“正规的IIb/III期试验,必须由独立于申办方、研究者的第三方伦理委员会审查,相当于“自己判自己无罪”,完全是规避监管,后续出了问题,伦理审查根本起不到任何监督作用。”
“3、脱靶风险刻意隐瞒,筛查手段不合规。基因编辑类的IIb/III期试验,必须做全基因组脱靶筛查,才能确保风险可控,但文件里只说“采用常规脱靶筛查手段”。”
“常规手段根本覆盖不了全基因组范围,等于没做核心的风险筛查,却谎称“严格筛查、脱靶概率极低”,这是在刻意隐瞒最关键的安全隐患。”
“妹子,等下,我有点事,晚点继续和你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