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71章 咨议重事百僚惊(三)(2/2)
这是朱载坖所关心的事情,朱载坖希望能够直接了解这些百姓的生活状况,同时通过这些民意机构对于朝廷的决策提供依据,这点是很重要的,朱载坖认为,发展工商业,增加朝廷赋税自然是极为重要的事情,同时民生也是非常之重要的事情,朝廷必须对于民生有所关注,直接听到百姓的声音,知道百姓需要什么,这点是现在必须要做的事情。
所以朱载坖提出了在朝廷-省-府设立三级民意机构的构想,这些民意机构主要是听取民意然后直接向朝廷奏报,对于地方官员的失职、贪墨等行为予以检举并且向巡按御史予以反馈,要求巡按御史查实之后予以参劾,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地方财政予以监督。
这点是朱载坖特地设置的一个部分,原本作为一个民意机构,他并不应该有什么权力,他的主要目的就是收集相关的信息,然后向朝廷上报,为朝廷决策提供依据,这点是极为重要的事情,但是朱载坖认为,这些民意机构要担负起替朝廷看好这些督抚的重任,这点是朱载坖很担心的事情,督抚权力过重,对于朝廷来说是极为不利的事情,必须对于这些督抚加以限制。
除了加强朝廷对于官军的控制之外,更加重要的就是对于地方的财政的控制,现在大明的地方财政,实施的是预算审核制度,也就是在上一年年末,由地方督抚制定下一年度的预算,上陈户部审核之后予以执行,而在实施的过程中,朝廷也会派遣巡按御史予以监察。
然后在每一年年末,随同下一年度的预算,再次送交户部予以审核,看起来这样的制度还是很完善的,但是实际上朝廷对于地方财政的监察力度是不够的,督抚在财政上的自主权过大,对于朝廷来说绝非好事,所以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对于督抚加以制衡,所以朱载坖准备利用这个民意机构对于督抚的财权加以剥夺。
民意机构的重要职能就是审核地方财政,不管是在编列预算的时候还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,民意机构都有权对于地方官府的财政予以监督,发现有任何的违法行为的,可以直接向巡按御史移文,要求巡按御史对此予以调查,或者是直接向上一级的民意机构呈请,要求朝廷予以查察,这样户部和都察院就可以对于地方的财政实施动态监察了,进一步加强对于地方的控制。
当然,朱载坖也很清楚,此事的干系甚大,对于大明来说,这完全是一个新事物,朝廷还需要时间接受,朱载坖只是先和太子商量此事,现在要做主要就是对于地方官员的培养,太子当即具奏,向朱载坖上疏,请求在地方正印官之中也实行更替法,将沿海官员和内陆官员轮调。